吉林省天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5-04-20 15:27:12   来源:  市政环境

  吉林省天然资源厅关于2025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历请求检查成果的公示

  依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天然资源部令第8号)有关要求,经吉林省天然资源厅安排专家检查,现将2025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历请求检查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8日-4月25日。

  如对公示成果有贰言,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供给有用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