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工业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12-28 08:46:59   来源:  火狐官网网址

  12月26日,吉安市召开《吉安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尹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以及实施安排。

  据悉,《条例》已于今年11月28日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吉安市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成果,也是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件喜事。

  尹小明在会上中表示,《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的需要,是助推吉安“无废城市”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吉安积极策应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部署要求,于2022年成功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条例》的出台,将为吉安“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三十三条,采用不分章节的“小切口”式立法,对工业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进行“全社会共治、全要素保障、全过程管控”,以达成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在全社会共治方面,《条例》构建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的具体职责和参与方式。

  在全要素保障方面,《条例》规定了规划引领、资金保障、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在全过程管控方面,《条例》对工业固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提出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尹小明表示,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全市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媒体单位要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及重要意义,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肩负起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等法定职责,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吉安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治理条例》即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吉安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记者 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