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民防空防护设备出产资质怎么样处理?服务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5-03-25 21:00:28 来源: 市政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公民防空防护设备资质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要求,日前,四川省公民政府国防发动办公室发布《四川省公民防空防护设备出产资质处理服务指南》(简称《服务指南》),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公民防空防护设备出产企业资质处理有关事项,包含初次请求、资质改变、资质连续和异地建厂报备。
(二)出产防护门等防护设备的企业技能负责人应当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工程或机械工程类专业高档技能职称证书。防化监测报警与操控、滤毒与净化等防护设备的企业技能负责人应当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布的化工或电子类高档技能职称证书。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技能人员不少于3人、国家认可相应资历的技能工人不少于10人。企业应当与前述人员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并为前述人员社会保险交纳仅有单位。
(四)出产场所应具有防护设备出产能力,契合国家相关消防和环保等要求,并执行“三一起”准则。
(六)无因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吊销《公民防空防护设备出产资质证书》的记载,或被吊销《公民防空防护设备出产资质证书》已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