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八项举措推进工业公司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0 08:36:58   来源:  火狐官网网址

  为切实减少工业公司大气污染排放总量,逐步提升全区空气环境质量,2022年,荣昌区聚焦减排降污关键环节,综合采取推进重点企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涉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8项具体措施,确保工业公司大气污染物全面、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促进我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70万元,完成了永荣电厂、昌元化工“煤改气”及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并积极地推进集中式汽车钣喷中心建设、华兴玻璃、德力玻璃等玻璃陶瓷重点企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

  印发《荣昌区大气污染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摸清全区涉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高污染排放企业、预拌混凝土(沥青)搅拌站等涉气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建立清单台账,全方面推进稳定达标排放行动。

  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于平板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工业公司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较大的行业限制引进。

  2022年完成511家涉气“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小散乱污”实行清单式、网格化管理,严控“小散乱污”企业入驻园区。

  对68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公司制作设施和大气环保治理设施安装智能电表,依据用电信息来监管公司制作设施和环保设施运作情况,将用电信息作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

  针对夏秋季臭氧污染,污染应对期间,带领企业在高温时段(10︰00—19︰00)停止或减少VOCs产生工序,督促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

  深化“网格化”和“双随机”监管制度,对涉气重点企业涉污染物排放环节安装在线监控,加大对重污染排放企业加强执法监测、在线监测,对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零容忍”。2022年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开展执法监测50余家次,查处涉气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7起,罚款104.5万元。

  依托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进一步深化了与周边区市县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跨省市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和污染源数据共享;统一应急预案和启动标准,实现应急响应一体联动;相互督促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废气排放“去存量,控增量”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同四川泸州、内江等地开展区域联动帮扶检查工作,共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