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0 15:24:58 来源: 火狐竞技下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拥有非常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戚铁桥,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卢玲玉,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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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4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77,435.41万度,上网电量64,775.65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3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64,775.65万度,垃圾入库量253.45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31.16万吨)。餐厨第四季度共提取油脂量8,398.22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38.90万吨。
2024年1-12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303,645.51万度,上网电量256,759.50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3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256,759.50万度,垃圾入库量928.36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849.79万吨)。餐厨1-12月共提取油脂量31,365.13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125.12万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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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单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娜女士;独立董事谢乔昕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1: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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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1,842.24万元,明细如下表:
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5,144.27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133.67万元;对应收票据计提减值3.18万元;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529.58万元。确认的标准和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16.81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根据公司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定期全面检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上述存货跌价损失计提主要系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生,鉴于公司新材料、新能源板块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且基于市场环境的严峻形势,公司对三元电池系列的相关原料及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614.73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对于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在2024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嘉中磊评报字(2025)第042号》评估报告,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按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281.1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561.12万元,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842.2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1,842.2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11%。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周飞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周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周飞,男,中国国籍,1982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淮北宇能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欣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5,812,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业务,向电力企业来提供电力收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收取垃圾处置费。通过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规模,并协同开展相关环境治理业务等,形成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业务管理能力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战略布局新能源材料行业。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废旧锂电池再利用及橡胶再生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产品、蒸汽产品、废弃油脂以及硫酸钴、硫酸镍、碳酸锂和再生橡胶等产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6.8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47%,基本每股收益为1.31元。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73亿元,同比减少0.1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BOT项目建造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3亿元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0.41亿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中应收垃圾处理费账龄延长导致坏账减值损失较去年增加1,298.35万元;南太湖旺能环保升级改造拆除资产处置净损失1,403.80万元;子公司浙江立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5,614.7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6亿元,较去年同期12.59亿元增长26.7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54亿。公司现金流净额的转正,是今后持续高比例分红的重要保障。
生活垃圾处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浙江、湖北、四川、河南、安徽、广东等9个省份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正式运营的生活垃圾电厂为21座32期项目共计21,820吨。报告期内南太湖五期1,000吨正式投入运营,用于置换停运的一期800吨和二期300吨。作为行业内典型的大型设备以旧换新项目,南太湖五期1,000吨炉排炉项目,是国内首个在大型炉排采用单元制、参数采用超高压炉内再热技术的项目,全厂热效率由22%提高至30%,吨垃圾发电量由原来的350度提高到约700度,在同等垃圾量的情况下可以为项目创造更为可观的经济效益。生活垃圾处理业务营业收入22.96亿元,同比增长3.50%,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7.04亿元。
餐厨垃圾处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浙江、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湖北等6个省份投资、建设餐厨垃圾项目合计3,520吨,其中已建成正式运营的有17期餐厨项目共2,810吨(本报告期内鹿邑餐厨60吨、德清餐厨二期100吨正式投入运营),在建餐厨项目2个共510吨(台州餐厨400吨,监利餐厨110吨),筹建餐厨项目1个200吨(舟山餐厨二期)。餐厨垃圾处理业务营业收入4.62亿元,同比增长27.29%,实现归母净利润为6,659.6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累计发电量30.36亿度,累计上网电量25.68亿度,平均上网电价0.53元/度(不含税),累计垃圾入库量928.36万吨。公司有14个项目发电同时对外供热,合计供热量为125.12万吨。报告期内共提取油脂量3.14万吨,较去年同期2.68万吨增长17.16%。
废橡胶再生:目前南通回力已运营的产能为9万吨/年。2024年全年南通回力产量为36,076吨,销量为35,461吨。废橡胶再生业务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81.18%,废橡胶再生业务归母亏损3,681万元。
废电池再生:废电池再生业务因行业低迷等原因全年营业收入5,66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903万元。废电池再生业务归母亏损1.08亿元。鉴于锂电回收市场产能过剩,行业整体低迷,浙江立鑫已经连续2年处于亏损状态,生产经营困难,偿债能力弱,无法按期偿还银行相关贷款,后续公司将对此块业务采取出售、关停、破产等措施。
2024年,公司严格控制各项成本,通过运行管理提升、深挖供应商资源、组织架构优化等手段在生产运营、环保耗材、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主要领域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技术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阿里智能焚烧系统在7家项目公司11台设备的部署,实现焚烧炉自动调节,年增效达1,000万元。通过国产催化剂替代(采购成本降50%)、风机节能技改(节电30%,年收益100万元)、化学水无人值守、优化初设系统配置(节能收益29万元/年)等举措,运营效率显著提升。餐厨业务方面,提油率提升至3.84%(+0.4%),创收1,534万元;残渣率降至17%(-4.6%)。湖州项目率先应用厌氧氨氧化工艺,预计污水处理综合成本可降低35%以上。
提价增效: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垃圾处理费调价、炉渣出售调价,实现年度增效1,407.09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2024年9月26日,首个海外垃圾发电EP+安装项目落地。旺能环保与SIAMPOWERNONGSARAICOMPANYLIMITED(简称SPNS公司)、SIAMPOWERNAKLANGCOMPANYLIMITED(简称SPNK公司)签署了《呵叻府NONGSARAI9.9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呵叻府NAKLANG9.9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由旺能环保提供设备设计、供应品、材料、出口清关、运输等。
同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旺能环境(泰国)有限公司分别与SPNS公司、SPNK公司签署了《呵叻府NONGSARAI9.9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呵叻府NAKLANG9.9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由泰国旺能提供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服务等。
本次签署的四份合同金额合计为2,024,557,500泰铢(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5.145,折合人民币约393,500,000元),此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亦是公司在海外市场签署的首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总包项目,是公司推行全球化布局,采取国内外市场并重战略的重要表现。
2024年8月8日,越南办事处正式成立,是旺能环境在海外正式落地的首个办事处,也标志着公司“扬帆出海”的国际化战略迈入新征程。
2024年12月30日,越南太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成功获得越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投资主张批准(InvestmentPolicyApproval/IPA)。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取得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实施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的请示》,同意建设日处理能力2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生产线日,旺能环保联合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了《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设计、建造及经营批给合同》。合同设计及建造工程价金额1,146,892,000澳门元(根据2024年12月31日澳门元对人民币之间汇率为1.0965,折合人民币约1,045,957,136元);合同经营批给金额为720,108,000澳门元(根据2024年12月31日澳门元对人民币之间汇率为1.0965,折合人民币约656,733,242.1元)。本项目为EPC+O(总承包+运营)模式,日处理规模为150吨厨余垃圾、230立方米厕所废水和190立方米油脂废水,公司充分展现了作为固废行业领军企业的专业化实力和雄厚底蕴,发挥了主要工艺设计与核心技术提供的关键作用。
2024年7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生态收到三门峡市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旺能生态为三门峡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492.13元/吨(其中生产运营费为176.8元/吨),负责三门峡市湖滨区、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产生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置及陕州区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处置。8月旺能生态与三门峡市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三门峡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委托运营协议》。本次签署的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为公司在轻资产服务方面拓展的又一个案例。
1.沼气资源化。对沼气在氢能利用、天然气利用、发电利用以及其他新的趋势方向利用层面进行了技术、商业、盈利模式等多方面的调研和探索。完成对许昌项目、南太湖项目等提纯项目的技术论证、政府审批沟通以及投资决策会准备工作。
2.金属资源化。积极探索金属资源化利用方向的发展空间,完成相关评估和投资决策会前准备工作。
3.梯次能源利用。考虑到公司电厂的热能再循环利用,以及“零碳城市”的供冷供热能源需求,努力探索将电厂的热能与城市普通居民和商业企业用户的供热供冷市场有机结合。初步考虑的模式是“投资商+政府规划+企居民用户+电厂”相结合的新型能源模式,引入投资商进行投资,引导政府开放开发市场,电厂提供热蒸汽。
4.绿色资产管理。碳资产相关工作:完成定西项目、荆州二期项目以及南太湖五期项目的VCS评估;绿证相关工作:南太湖一期项目已申领绿证,现可自由交易。
5.AIDC(智算中心)前期探索。公司基于垃圾焚烧发电主业的发展需求,2024年对AIDC技术在固废处理领域的应用开展了初步调研。目前已完成行业信息收集工作,并与若干技术供应商进行初步接触,重点考察可能的应用方向。目前,投委会方案已获管理层原则性同意,为后续立项奠定基础。下一步计划在条件成熟时,选取个别项目开展小范围技术验证,以审慎评估AIDC技术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收购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2家公司许昌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故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追溯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2024年6月1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存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傅涛先生、胡俊杰先生、谢乔昕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与会董事认线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1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6.8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47%,基本每股收益为1.31元。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33,983,986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171,100股后的余额425,812,8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调整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18)。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1,842.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19)。
公司董事会聘任周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2025-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因回购注销股份原因,公司注册资本由429,496,165元人民币减少至426,206,214元人民币;总股本由429,496,165股减少至426,206,214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5-21)和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同意由子公司出资建设安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改扩建项目、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技改增容扩建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80亿元)的3.5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82亿元)的7.59%。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2025-22)。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公告》(2025-23)。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2025-25)。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3票;关联董事单超、芮勇、金来富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5-2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15,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新增授信额度267,100万元,置换贷款额度148,1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2025-2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进行银行融资要求而提供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87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28)。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5亿块钱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25-2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