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泉州市下达专项资金28976万元
发布时间:2024-11-08 19:07:17 来源: 最新资讯
闽南网11月4日讯 (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 通讯员 张旭如)近日,泉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下达2024年市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2897.6万元,用于奖补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提升等项目。
其中,奖补600万元用于快速推进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对南安市石井镇奎霞村、永春县蓬壶镇西昌村、德化县葛坑镇湖头村等列入2024年度省级重点扶持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按200万元/村给予奖励。激励各相关县(市、区)聚焦修缮活化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修复历史环境要素、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态环境等任务内容,全方面提升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力度。
“刺桐侨厝”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奖补600万元,支持各县(市、区)分别策划1个“刺桐侨厝群”或10栋零星华侨建筑修缮。奖补标准为每个县(市、区)予以50万元补助。若年底未达成目标,将从明年市级城乡人居环境奖补资金中扣回。
闽台合作项目奖补550万元,支持引入台湾建筑师(含文创)团队参与泉州市“陪护式”一同营造。对列入省级的3个闽台乡建乡创样板村,按50万元/村予以补助;对省级示范的2个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按100万元/镇予以补助;对列入市级补助名录的10个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设计项目,按20万元/项目予以补助。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奖补50万元,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做好乡村建筑工匠、带头工匠和镇村干部培训,及时完成年度轮训,带动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提升。
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补助297.6万元,按照各地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每户每人补助6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24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县级财政按照每户贫困户每人补助12000元(最高不超过48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专项支持古城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发展800万元,支持市文旅集团(古城公司)重点推进泉州古城街巷整治、交通环境提升等项目,持续支持古城风貌改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