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攻坚进行时丨关于加强工业固态废料处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7 17:09:10 来源: 土壤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工业固态废料产生单位须建立完整工业固废处置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所产生固废种类、数量、流向、储存等信息,设置符合环保规范的工业固废堆放场所及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固态废料污染环境。
《固废法》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态废料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信息的,将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产生工业固态废料的单位未建立固态废料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将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态废料或者未采取对应防范措施,造成固态废料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别的环境污染的,将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企业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为规范我镇工业固废处置管理,我镇于2020年7月份出台了《大涌镇2020工业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方案》,全面规范镇内工业固废处理机制,明确工业固废处置责任如下:一是根据“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产生企业须设置规范场所存放工业固废,同时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环保服务企业对工业固废实施清运处置;二是各村(社区)承担属地责任,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工业固废分类和处置工作;三是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治污责任,依法查处镇内违规倾倒工业固废或不落实固废管理制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四是固废处置服务单位一定要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完成备案登记,同时完善台账记录等。
请各企业切实履行工业固废处置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切实做好工业固废处置管理工作。镇生态环境部门将切实以新《固废法》实施为契机,从重从严查处发现的涉工业固废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努力推进大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