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全市城市固态废料管理和处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最终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12:36:22 来源: 土壤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于2021年5月至8月组织并且开展了全市2018至2020年城市固态废料管理和处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的最终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共涉及上城(含原江干)、拱墅(含原下城)、西湖、滨江、钱塘(原钱塘新区)、富阳和桐庐7个区县人民政府,以及杭州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等部分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2018至2020年,上城等7个区县共安排城市固态废料治理资金561077.86万元;7个区县固态废料(以下简称“固废”)构成情况为:生活垃圾产生量756.67万吨,普通工业固废产生量1096.54万吨,工业危废产生量146.56万吨。
审计调查的最终结果表明,市城管局等部门以及上城等区县政府围绕习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固废污染防治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整规范化管理体系,固废污染防治水平得到逐步提升。但在固废污染防治政策执行和监管、固废日常处置、固废处置收费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政策执行和监管方面。一是全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建设未达要求;二是建筑垃圾管理未形成闭环;三是工程渣土管理不够完善、执法不够到位。
(二)日常处置方面。一是易腐垃圾处置能力不够,部分就地处置设施未能正常运行;二是未对“蓝桶”中的可回收物进行相对有效管控和利用;三是部分医疗废物的处置时间、运输工具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处置收费和资金使用方面。一是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支付管理较松散;二是建筑垃圾处置等费用收缴不合规;三是财政资金补助和配套使用不够规范。
(四)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方面。一是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不够完善;二是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未得到全面有效应用;三是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不高。
杭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逐步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城市固废治理基础;二是进一步推进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固废管理上的水准;三是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推动管理方式的智能化、集约化;四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大力倡导“无废城市”理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城管局等部门以及上城等7个区县政府格外的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整改,逐条剖析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举措,落实专人负责,并正在研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提升城市固废管理上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