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金秋9月的土壤三普有哪些新收获!
发布时间:2024-11-30 11:27:56 来源: 市政环境
9月:《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发布,明确每5年开展耕地质量综合评价,适时开展全国土壤普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土壤三普再迎新进展。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自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启动以来,各地挂图作战、细化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土壤三普成果形成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自6月起,全国土壤普查办推出“土壤三普大事记”,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农村杂志社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对全国每月发生的土壤三普大事,进行一次观察、梳理和总结,展示各地土壤三普工作进展、成效,并于次月初公布。
国家部署《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发布
在《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的内容如下:
(二)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南方省份有序恢复部分流失耕地,遏制“北粮南运”加剧势头。各地要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耕地恢复补充等措施,统筹耕地和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自然资源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促进集中连片。
(十)完善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制度。加快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完善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制度,建立统一的耕地质量评价方法、标准、指标。每年开展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每5年开展耕地质量综合评价,适时开展全国土壤普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要为提升耕地质量提供资金保障。
9月10月,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剖面调查质量提升月行动。目前,经过半个月的排查梳理,四家作业单位共发现290个剖面问题样点需退回整改,质量提升月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9月13日,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石家庄市举办外业剖面调查质量整改提升培训班。本次培训通过交流座谈、平台信息查看、剖面案例解析、重点问题梳理等方式,对四家剖面作业单位存在的包括照片规范性、剖面挖掘、样点选点、立地调查信息、层次划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9月24日,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石家庄组织召开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工作会议。会上强调,高质量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今年是土壤三普工作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任务更艰巨,各级土壤普查办要对标对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作风到位、纪律到位,切实把土壤三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经费保障,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抓紧抓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自治区土壤普查办于9月11日-14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第二期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验收专题培训班。培训班要求,各级土壤普查办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整改国家和自治区抽验反馈的问题,严格质量控制,做好成果编制工作。一是把控成果编制质量,要依照国家统一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四级联控”审核数据,谋划成果应用,发挥普查成果的作用。二是把握成果编制时间,2024年11月完成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汇总,年底完成45个旗县和鄂尔多斯市、乌海市2个盟市级成果汇总。三是强化成果数据安全,普查成果属于工作敏感数据,严格落实国家相关保密要求,配置保密工作站,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数据绝对安全。
截至9月中旬,江苏省已组织工作人员和省级专家前往13个设区市,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联审工作。联审工作中,每个县级单元汇报数据审核的情况,包括本区域表层和剖面点位数量等基本情况、数据完整性审核情况、数据规范性审核情况、逐指标分析的情况及不同指标间相关性分析情况,并明确需要专家讨论确定的指标。专家组根据讨论结果形成联审意见。审核发现,各地都会存在的问题大多分布在在部分样品的盐基饱和度与pH值、全盐量与电导率匹配关系异常;个别问题则涉及有效磷、速效钾、有效硅、全磷、全钙等含量存疑。会后,各地根据三级联审会要求对数据来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并将存疑数据退回实验室做复核复测,要求检测实验室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提交整改报告。县级农业农村局对复核数据和整改报告进行审核,直至全部通过。
9月22日,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典型地区成果先行总结专家咨询会在常熟市召开。会议指出,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必须从始至终保持初心,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支撑,确保规范高质达成目标。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江苏省认真汲取专家组建议,全面梳理成果架构,精细打磨成果质量,确保打好成果汇总这场集中体现土壤普查成效的收官之战。会议同时指出,目前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正处在逐步转入成果形成的关键时期,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将土壤普查工作做实做好;充分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切实承担起责任整改完善;坚持应用导向,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推进成果汇总;加强数据成果信息化管理,充分的发挥三普成果效用。
9月21日22日,湖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培训班在咸宁市举办。本次培训邀请了多位专家,围绕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验收标准解读、土壤类型图及属性图编制、土壤普查数据库与平台建设、县级土壤分类方案修订、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等内容,逐一对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各个专题的技术要领及验收要求做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同时,邀请了市级试点鄂州市及所辖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四家成果编制项目承担单位介绍试点市成果工作进展。
9月3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组织技术人员及第三方成果编制单位到防城港市开展土壤普查检验测试的数据审核工作。会上,土壤普查办技术人员就数据审核原则、要点进行详细解读,结合阈值法、指标关联分析、农业生产经验等方法对检测指标进行逐项审核操作演示,就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并对港口区、东兴市两个盐碱地专题调查县(区)开展一对一检验测试的数据审核指导,筛选出可疑数据30条、规范性不符合数据22条,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进一步保障盐碱地专题调查土壤数据的可靠可用。
9月25日26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在来宾市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数据审核培训班。培训会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数据审核专家以兴宾区土壤普查内业数据为例讲解数据审核方法、审核技术要点及处理方法,强调审核人员要严格遵守审核要求,提高数据审核质量,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验测试的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明确了审核方法,统一了审核标准,强化知识积累,提高审核效率,为来宾市内业数据审核全面铺开奠定了强有力的技术基础。
9月6日,陕西省土壤普查办在浐灞学术交流中心召开2024年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检测技术强化培训班。会议通报了全省内业检测进度、质量控制情况及检测存在问题,强调了内业测试化验及质量控制工作的重要性。本次培训采用“理论授课+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就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效态、盐分、重金属等检测指标、检测的新方法及技术方面的要求等内容做系统培训。会后按照省级能力测试方案要求,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并且开展了能力测试。
9月20日,陕西省土壤普查办在西安市举办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数据审核视频培训班。培训中系统讲解了土壤普查内业检验测试的数据审核方法、审核技术要点及规范等。会议强调,各级审核人员要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审核要求,提高数据审核质量。同时,强化知识积累,提高审核效率,避免将问题数据带到验收与成果汇总阶段。此次培训明确了审核方法,统一了审核标准,为全面铺开审核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9月12日,青海省召开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推进调度会。会议指出,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也是青海省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要基础,要坚决扛稳扛牢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记“国之大者”,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会议要求,务必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抢抓秋收后的黄金施工期,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要强化监督检查和建后管护,严把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质量关,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抽查,完善农田建设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做到上图入库数据精准,确保建设任务既落实到田里、又落实到图上。加强资金监管,坚决避免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以拨代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影响资金执行、任务等问题。要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化举措,扎实推进,确保今年务必完成内、外业全部工作任务。要认真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方案要求,充分运用历次排查整改、检查验收形成的工作成果,举一反三排查问题,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为加快推进全区盐碱地专题调查和县级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全区5市及所属县(市、区)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及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编制等工作开展专家技术指导。一是制定技术指导工作方案,明确技术指导内容和包片专家。二是对各市、县(区)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技术人员配备、阶段性验收整改情况及成果编制进度进行督导。三是组织专家对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清单及盐碱地专题调查报告大纲进行培训和解读。四是对各县区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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