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珠三角区域涉土壤修正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调停”成功

发布时间:2024-10-08 02:32:42   来源:  工业环境

  记者今日(2月13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悉,近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陈某兴、陈某根、钟某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终究通过“调停”方法落下帷幕,公益诉讼人与被告就污染地块的土壤修正问题达到调停协议。该案是珠三角区域首例以调停方法结案涉土壤修正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子。

  2012年1月18日,被告钟某光将某光滑油厂的部分场所出租给被告陈某兴、陈某根等人运用,被告陈某兴及陈某根在环保设备未经查验、未获得《危险废物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收回的废液压油进行精制提炼,后将提炼出的基础油、齿轮油出售获利。2014年8月29日,某光滑油厂被罚款10万元。2015年5月21日,环保部门在法律检查时,发现被告陈某兴、陈某根并未停产。

  2015年5月26日,广州市开发区环境查验测验站到某光滑油厂进行法律监测,并对陈某兴和陈某根工场储罐内的质料进行采样取证。

  2015年7月15日,原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食品药品违法侦办大队会同原广州市萝岗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到某光滑油厂做出具体的查询,当场在陈某兴和陈某根工场抄获废液压油242桶(170公斤∕桶)、基础油5罐(内容物共重约30吨)及便携式发电机1台、供电箱1个、处置废液压油的油罐5个、加工废液压油的出产油罐3个、加热液压油排风设备1台等出产设备,并将上述物品就地查封,后将被告钟某光、陈某兴拘传到案。

  经我国广州剖析测验中心司法辨别断定所断定,上述质料样本含废矿物油。经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确定,废矿物油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归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类,需求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某光滑油厂(采样仅限陈某兴工场)在不具备《危险废物运营许可证》和必备出产条件的情况下,展开废液压油的处理处置活动,归于不合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2016年7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某兴、钟某光犯对环境形成污染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现该断定已收效。

  2017年7月1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以陈某兴、陈某根、钟某光为被告,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案子受理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有利于环境修正为起点,该院环境资源庭经办此案的合议庭屡次安排公益诉讼人和被告进行调停。通过合议庭掌管,公益诉讼人与被告重复修正、琢磨调停协议条款,公益诉讼人与被告终究就污染地块的土壤修正问题达到调停协议。

  2012年1月18日,被告钟某光将某光滑油厂的部分场所出租给被告陈某兴、陈某根等人运用,被告陈某兴及陈某根在环保设备未经查验、未获得《危险废物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收回的废液压油进行精制提炼,后将提炼出的基础油、齿轮油出售获利。2014年8月29日,某光滑油厂被罚款10万元。2015年5月21日,环保部门在法律检查时,发现被告陈某兴、陈某根并未停产。

  2015年5月26日,广州市开发区环境查验测验站到某光滑油厂进行法律监测,并对陈某兴和陈某根工场储罐内的质料进行采样取证。

  2015年7月15日,原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食品药品违法侦办大队会同原广州市萝岗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到某光滑油厂做出具体的查询,当场在陈某兴和陈某根工场抄获废液压油242桶(170公斤∕桶)、基础油5罐(内容物共重约30吨)及便携式发电机1台、供电箱1个、处置废液压油的油罐5个、加工废液压油的出产油罐3个、加热液压油排风设备1台等出产设备,并将上述物品就地查封,后将被告钟某光、陈某兴拘传到案。

  经我国广州剖析测验中心司法辨别断定所断定,上述质料样本含废矿物油。经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确定,废矿物油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归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类,需求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某光滑油厂(采样仅限陈某兴工场)在不具备《危险废物运营许可证》和必备出产条件的情况下,展开废液压油的处理处置活动,归于不合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2016年7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某兴、钟某光犯对环境形成污染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现该断定已收效。

  2017年7月1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以陈某兴、陈某根、钟某光为被告,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案子受理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有利于环境修正为起点,该院环境资源庭经办此案的合议庭屡次安排公益诉讼人和被告进行调停。通过合议庭掌管,公益诉讼人与被告重复修正、琢磨调停协议条款,公益诉讼人与被告终究就污染地块的土壤修正问题达到调停协议。